x.4RvT1pWFHj8CIpBQK.tA.jpg  

 

前言

因為 上一篇另類遺囑 交代過於詳細

後世子孫是否 恪遵遺囑行事

已非往者所能逆料

因此

改為單純敘述性的方式 方為良策 

 

 

 

遺囑

某某某 靈體 塵於西元

預知於 無常日

證悟空性 能量轉換 無有悲喜

殘留資產 非我 能量轉換後 所能掌控

 

準此

包括 動產 不動產 以及臭皮囊--

隨陽世子孫 圓融處置

預立遺囑 僅供參酌

 

 立遺囑人 某某某

日 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阿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