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辯】的成立有以下三個條件 缺一皆不足以形成氣候

(一)有正反意見的兩方

(二)有覆蓋他人意見的衝動

(三)有雙向的[一來一往]形態

 

【辯】的終極結果 有五個面向

(一) 一方完全改變自己的意見 而認同對辯的一方

(二)雙方異中求同 達成共識

()雙方不歡而散

()雙方演出[全武行]

()單方主動停止[一來一往]的辯論形態(不辯)

 

綜上觀之

阿砲 理出一個行事守則

那就是

公眾利益 當【辯】為要 ● 個人概念 【辯】為宜

 

意思是說

公眾事務必須透過[議會]的雙向【辯論溝通】

方能符合最大利益 

個人思想概念 宜以單向輸出為主 迂迴補充為輔

始能臻於【不辯常樂】之境

 

以下影 純粹心靈分享  

智慧創作財產權 屬原創者所有 不做商業用途

若有侵權 煩請通知 即刪  謝謝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阿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