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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生滅乃自然圓滿之結局

阿砲 對生死 提供一個新概念 以供後世參酌

(1)人類應視環境需要 控制人口一定的數量

(人口膨脹是世界之亂源)

(2)人往生後 確立死亡證明 即火化

家屬隨侍在側 釋然目送

(3)不拿香 不念經 不燒金銀紙錢

一切繁文褥節皆免

(4)骨灰不必拿回 火葬場統一處理(當植物肥料)

(5)往生者 列入祖先牌位

(6)子孫 晨昏禮拜(不拿香 不念經 不燒金銀紙錢)

註:

家裡不立 祖先牌位 亦無不可 

  • 另類遺囑//凡人薩克斯風演奏-最後的火車站

  • http://d50011005.pixnet.net/blog/post/53721946

  • 遺囑

    _______

    前言:

    鑑於生滅無常

    人 無法預知下一秒的生死大事

    因此

    有預立遺囑 以為後代子孫參酌之必要

     

    (1)生死乃能量之轉換

    入世圓滿歸空 自然來去 無有悲喜 

     

    (2)本人某某某 生於

    歸空後 臭皮囊 盡速火化 骨灰不拿為宜

    若法令不許  種樹 灑海 方便為之

     

    (3)免發訃文 免頌經念佛 免持香朝拜 免入塔位

    免燒金銀紙錢  一切能免則免

     

    (4)本人 生前未處理完善之所有動產 不動產

    皆由後代子孫依法辦理

    兄弟姐妹 互助互諒 不得無故興訟

     

    (5)後代子孫恪遵遺囑行事

    諸事吉祥 福慧滿盈

    若有違逆不從 爭產興訟致傷殺身亡

    算是老子本人 教育無方

    絕子絕孫 理所當然

     

    (6)若有未盡事宜 一切順應時勢 人和為貴

     

    預立遺囑人某某某

    某某某某某某日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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