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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藝創作]如果悖離了[自我風格]的主觀意識與作為!其結果將無異於[傀儡]!
而其所表現的作品,只會是別人的影子!毫無創新可言!
字藝的表現形態,如果還一味的因循於陳規,而不思突破,則就算再過一萬年,也還是那個樣子!
請不要再臨帖了!~~"字"根本毫無章法可言!
我們的審美觀,並不必然需要受到型塑好嗎!?
"字"並不存在 [ 有 無進步空間] 的問題!而是應該這麼說:["字"尚有變異的空間]。
所以,千萬不要對書藝創作者說:「尚有進步的空間」。
這除了顯示出自己對書藝的膚淺認知而外!要嘛就是自以為格調高於創作者的潛意識作祟。
阿砲對於書藝創作,先前已有明示,指教請免,但總是會有如上人士,好心指教!
...這是我認為最荒謬的藝術現象!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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